
招聘時哪些事絕對不能干,干了會有啥后果、罰多少錢,今天用大白話嘮嘮。
一、搞就業歧視(最容易被罰)
不能干的事:
- 招聘廣告寫 “只限男”“男性優先”“35 歲以下”“不要河南 / 東北人”“只要本地戶口”
- 面試問女的 “結婚沒、生娃沒、打算生二胎嗎”
- 查乙肝、查懷孕、嫌人有傳染病(非特殊行業)
- 嫌人丑、嫌人矮、嫌人胖、嫌人殘疾
后果:
- 人社局查到:責令改正 + 罰款 1 萬~5 萬元
- 被人告到法院:要賠錢 + 道歉(精神損失 + 機會損失)
- 典型案例:寫 “限 30 歲以下” 被罰 3 萬;“只限男” 被罰 2 萬
二、收押金、扣證件(純找死)
不能干的事:
- 扣身份證、畢業證、學位證
- 收押金、保證金、服裝費、體檢費、建檔費、培訓費
- 讓員工交錢 “擔保”“集資”
后果:
- 必須全額退錢
- 按每人罰 500~2000 元(10 個人就是 1~2 萬)
- 造成員工損失的,額外賠錢
三、發虛假招聘(騙簡歷、騙錢)
不能干的事:
- 崗位、薪資、福利全是假的
- 根本不招人,只為收集簡歷賣錢
- 騙去培訓、騙錢、騙貸款
后果:
- 罰款1~3 萬,沒收違法所得
- 情節嚴重:吊銷執照、封號、關網站
- 騙錢數額大:直接判刑(詐騙)
四、招童工(絕對紅線)
不能干的事:
后果:
- 按每個童工每月罰 5000 元
- 逾期不改:按每月 1 萬元罰,并責令送回原居住地
- 造成傷害:重罰 + 刑事責任
五、挖墻腳挖未離職的人
不能干的事:
后果:
- 你公司和員工一起賠原公司損失
- 損失大的:吃官司、賠錢、名譽受損
六、亂查隱私、亂泄露信息
不能干的事:
- 查人家婚戀史、開房記錄、征信、家庭隱私
- 把簡歷、照片、信息賣給第三方
后果:
- 罰款、責令刪除信息
- 嚴重侵犯隱私:民事賠償 + 行政處罰
七、總結一句話版(好記)
- 歧視:罰 1~5 萬 + 賠錢
- 扣證 / 收錢:每人罰 500~2000 + 退錢
- 虛假招聘:罰 1~3 萬 + 可能坐牢
- 招童工:一人一月 5000~10000
- 挖未離職:連帶賠償 + 官司
如果公司內部有這樣的情況,一定提醒老板相應風險,也要保護好自身安全。如果個人找工作過程中遇到類似行為,務必維護好自身權益!
宏成--你身邊的人事專家!